小學生沉迷游戲充錢
為推動中小學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10月15日,由上海市司法局預防青少年犯罪幫教中心、上海市愛心幫教基金會、長興鎮政府聯合舉辦的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演講比賽在長興中學大禮堂舉辦,來自7所學校的16名中小學生參加了比賽。
本次演講比賽以“‘典’亮青春 與法同行”為主題,參賽學生結合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以不同角度作為切入點,講述了自己對法治的理解和思考。
“大家看,這是我爸爸媽媽結婚時的紀念照,他們一結婚,婚姻生活就受婚姻法的保護;2010年,我出生啦,成為了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的一切都將受法律保護;看,這是我第一次戴紅領巾的樣子,我上了小學,每一個適齡兒童都有受教育的權利……”獲得一等獎等的張芊語同學從自身經歷出發,闡明民法典伴隨“人生之初,少年長成,成家置業,養老繼承”的各個重要階段。
還有的學生從“未成年人游戲充值”、“高鐵霸座”“遛狗牽繩”等熱點話題入手,以小見大,分析了《民法典》實施的意義。
長明中學的張俊馳同學說,班里有個愛玩游戲的同學,經常在游戲里幾百幾百地充值,學了民法典后他知道,這在法律上相當于與游戲服務提供商簽訂了服務合同,但青少年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簽訂合同,所以充值是無效的。他還聽老師講過一個類似案例,一個中學生沉迷于網絡游戲,在手機上充值游戲幣,高達數萬元,“這可真是震驚了我們,現在好了,有了民法典,商家以后就不能肆無忌憚地為青少年提供這種服務了。”
張俊馳家的樓下鄰居養了一條大狗,經常不拴狗繩,在樓梯口對來往的人“虎視眈眈”,很多小朋友都很害怕。但養狗人還覺得好笑,說狗不咬人。一天,張俊馳鼓足勇氣,給對方說:“爺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條規定,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不拴狗繩是不對的,你覺得它不咬人,但有人天生就怕狗!”
爺爺聽了后笑了,“小伙子,你還挺厲害的嘛,我知道了,下次注意。”最近那條狗沒有出現在樓下了,他很驕傲:“媽媽夸我是民法典的宣傳志愿者。”
主辦方表示,此次活動讓法治教育走到中小學生身邊,有助于增強中小學生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意識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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